急急急!!!试用期只得半薪合理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讨回薪水??

男友在某私营企业试用期工作,12月19日开始工作,直到1月18日提出辞职,一共工作31天。公司当时说试用期一个月,底薪2000元,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只给半薪,即1000元。且1000元中包括工作期间来回车费报销(工作期间车费一共花费558元)。老板不遵守当初的承诺,只给半薪,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讨回原来的薪水?老板还恐吓说要是去劳动局告他就一分钱也不给。
老板说要扣除公司培训员工的费用和公司电话的话费

第1个回答  2013-01-21
上班的工作卡,记录要有,证明你是那天开始去上班的,同岗位的人员薪水公司应该有统一的规定吧?先去劳动局咨询一下,就算一分钱没有也要告他,黑心的老板。
第2个回答  2013-01-21
没有签试用期的合同吧,如果没有就可以寻求法律咨询,国家会占到你这边的
第3个回答  2013-01-20
这个老板就是无赖,简单的做法就是拿到现在能拿到的,哪怕是半薪,他显然是最好半薪也赖掉不给你。先拿到手,然后再去劳动局投诉他。
第4个回答  2013-02-08
努力 工作,拼命工作,看老板还不给你高薪
做事就做事,杂念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