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老板辞退,请问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在苏州园区一汽车修理厂上班已一年半,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要把我立刻辞退,请问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这一年半中:每月只给一天休息天,国定节假日也不放假,每天上九个小时班,还虐待我们,每天工作餐都是剩菜!甚至是在饭店讨回来的.

这位朋友你好,其实也不是很难解决。你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没有证据,因为你们没有书面协议,也就是劳动合同书,所以下次你一定要记住,到哪里做事都好都要有合同可签才行!现在我教你一个办法,你要记住,首先你要和被辞退的其他人一起,齐心协力,找上劳动局,有人作证一切好办,如果是你一个人被辞退的话也没关系,你要找个能证明你在修理厂里上过班的人,有他的证词也会好办很多,或者拿出有力的物证,如工牌什么之内的都可以。但有一点你要知道,必须是与你无关而被无故辞退的,还有找当地的劳动局才行,另外地方的都不会管的。按道理,无故而被辞退的人员,在国家劳动法里规定,甲方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正常工资,并且之前的加班,按底薪的劳动法算给你,你这类属于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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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1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工作超过一个月以上按双倍工资支付工人工资。建议你走法律诉讼途径。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