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工资包括奖金吗?

请问大家1工资条款约定的工资数额仅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不包括奖金?可以不包括各项补贴吗?2也就是说这里约定的工资是可以写小于1160的数字的 对吗?只要保证最后领到的工资总额不小于1160就OK了是这样吗?谢谢大家了 实在不会弄

包括。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分析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1)生产奖;(2)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4)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
1、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显示的工资和基本工资一样,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其他的福利或者补贴等按照岗位制度等形式予以确定,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高于劳动合同上所示的工资。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显示的工资和劳动者实际的工资相同,通常适用于职能类员工,每月工资相同的情况。
2、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的关系。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经双方确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就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低于实发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少缴纳五险一金,通常绩效考核等每月变化的报酬是不包含在五险一金的基数里面的。
3、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在涉及补偿金和赔偿金时是不受影响,是以实际的近期12个月的实际发放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二、 将第二条修改为:“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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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2
1、北京市高院和仲裁委明确: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按应得工资计算,即按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而不是按实发的工资标准计算;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计入高额奖金、提成、加值班费用后,使用人单位负担过重,产生新的不公平。2、有些用工及工资确定比较特殊,可能会标明“工资含加班费每月多少元”;这样的约定,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且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会认为没有效力问题。3、单位内部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果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劳动者要求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的,应予支持。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0
1工资条款约定的工资数额仅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不包括奖金?可以不包括各项补贴吗?工资薪金所得,是因任职或受雇用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用的其它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每天20元)、误餐补助(每天3.4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12
工资是口头说法,要按照国家法定的说法“工资薪金所得”,所以请楼主认真查阅相关条文后确定,或者咨询专业人士。
第4个回答  2013-09-12
另外,楼主说写合同里写小于最低工资,这显然不妥当。再说了,现在给这点钱你招得来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