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

如题所述

一、直接回答

工资薪金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所得,通常表现为由他人指定、安排劳动、工作,同时要接受管理约束,或服务于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业主除外),非独立劳动的人员从这些单位组织取得的劳动报酬,以工资、薪金形式体现。劳务报酬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是否与接受劳动成果的对象存在雇佣关系,是判断一项收入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的基本的标准。

二、分析

具体如下:

1、涵盖的范围不同。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不同。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而劳务报酬目前采取预扣预缴的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即:每次收入≤4000:收入-800;每次收入>4000:收入×(1-20%)。

三、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签合同的区别

工资性支出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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