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同一个单位签两份劳动合同,时间长度不同,以哪个为准?

如题所述

一个人可以同时签两家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同一个职员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是同时签署了两份劳动合同,此时就已经是违法了,若是单位由于其签署双份合同而权益受到侵害,此时单位可以要求该职员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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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1
如果是签订日期不同,应该以签订日期在后的一份为准,可以视为对前一份的修订。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当一个人对于同一件事签的两份合同内容向抵触时,以时间晚的一份合同内容为准。也就是说,你签第二份合同的同时,前一份合同已经自动作废了。
在举个和你情况一样的例子,咱们平时说某足球运动员合同还有两年到期,俱乐部不想合同到期的时候放人走,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新签一份合同,延长期限。这个时候,签新合同的同时不用专门作废旧合同,因为新合同签立的同时,旧合同自动中止,就是遵循这个原则。追问

如果是同一天签订的,只是合同结束时间不同呢?

追答

一般认为第二份 是第一份的补充,如果两份没有冲突,以结束时间长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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