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故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如何赔偿

我的一些朋友在七彩尾房超市工作,他们大多是06年初入职但是都是到了07年初才给上保险。现在公司要他们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想帮他们问问就这种情况,七彩尾房超市应该如何给他们赔偿?他们的保险还能得到赔偿吗?怎么陪?还有就是在工作期间公司一直苛扣员工10%的工资作为保密费离职后再发,这样合法吗?
我想问问尤其是保险如何赔偿,赔多少?现在正在和公司协商。在线等回复。谢谢各位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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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14
怎样赔偿要看单位解除合同的具体行为,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协议解除,即公司通过和你协商并征得你本人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以你在该单位工作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违法解除,即公司未征得你同意,单方解除理由不充分,且未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而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此时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可要求公司“按上述协议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对你进行赔偿,以及因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给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对于社会保险你可要求补交06年未交的部分,标准可参照07年已交纳的社会保险进行。对因单位未及时交纳社会保险而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可要求进行相应赔偿。
第2个回答  2008-10-10
如果合同期限还未到,是公司单方面无辜解除员工合同,那样的话,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去告他,让他们给你们一个说法。祝顺!
第3个回答  2008-10-10
都没有听过有保密费的。。。。要是有合同的话,公司乱辞退员工应要赔偿的。
第4个回答  2019-04-19
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须作出赔偿,按照《劳动法》要求补偿金的标准根据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月的工资(此处月工资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假如你工作了三年,应该支付你三个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应该为你补办补缴三年的社会保险,如果单位解除你又不依法支付以上补偿的话,你就必须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你首先要找相关证据证明你与单位建立了三年的劳动关系,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找工资表,工卡,等能够证明你和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