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劳动仲裁需要哪些东西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 劳动关系证明:
- 应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
- 劳动合同文本。
- 工资支付凭证,如工资条或银行转账记录。
-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局出具。
- 工作证、员工铭牌、工卡等身份识别证件。
- 入职登记表、招工录用通知等招聘记录。
- 考勤记录。
- 同事的证言。
- 用人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据,如离职证明、收入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 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如存在辞退情况,应提供辞退证明或相关录音等证据。
3. 工资单和银行工资明细:
- 显示工资支付情况的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支付凭证。
4. 个人身份证明:
-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 公司注册信息:
- 可从工商局获取的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
6. 仲裁申请文件:
- 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可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领取表格并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若由用人单位掌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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