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跨月增值税发票怎么开红字发票

如题所述

已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开具红字发票的方法如下:

1、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将数据导出到U盘内。

3、带着申请单、U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

4、将开具好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拿回来,寄给开票方,并做进项税转出。

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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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1)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一、普通发票跨月冲红步骤:
  带上要冲红的纸质普通发票,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发票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发票即可!
  二、专用发票跨月冲红步骤:
  1.发票没认证。
  销方申请, 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或者因开票有误对方拒收(这个情况,一般购方会有拒收证明), 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 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2.发票已认证。
  购方申请, 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同样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 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交给销方,由销方在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