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红字发票

具体是这样的: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号1和2,1和2都是在3月份开具的,当时开的时候发现1错误了,已经在当月作废了,然后开具2的时候,复制了1上的内容,导致2上密码区的号是1的。但是2的发票我们在3月份的时候已经入账了 。3月份的时候我们就把2号发票给购货方寄走了,然后今天4月25日,购货方发现号码不符,给我们退了回来。因为已经隔月了,我们就该开具红字发票了。请问,该怎么处理,购货方是不是要出具拒收的情况说明?

  一、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二、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操作
  
1、进入开票软件后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

  2、选择界面如图所示

  

  3、接下来以销售方申请为例介绍信息表的具体操作

  (1)选择开具信息表的原因,必须输入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然后点击“下一步”;

  (2)系统确认可以对此张发票开具负数,点击“确定”;

  (3)进入信息表填具界面,系统自动转换购方及商品信息,确认后点击“打印”按钮保存并打印信息表。

  注意点:

  (1)此时如果需对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则修改后的合计金额不能大于对应蓝票合计金额,否则系统不允许继续开具此信息表。

  (2)“打印”按钮等于保存功能,如不点击,系统无法保存。

  (3)对库中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信息表时,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商品行中,不再显示折扣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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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5
首先确定你的发票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

红字申请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
1.1按要求填写.防伪开票系统
→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写相关资料→
导出《申请单》,导出的《申请单》拷入U盘,提供给税局。
1.2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理由:(例:由于我司开给购买方的货物名称错误,购买方无法认证
2、发票联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盖公章)
3、抵扣联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盖公章)
4、开具发票的次月内来办理需销方书面报告(盖公章)
开具发票的次月后来办理需购货方书面报告(盖购方公章)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注意:开具红字通知单在开票日起90天内办理,一份发票对应填写一份红字申请单,附一套完整的资料,申请单上注明购货方尚未认证【因为一旦发票认证抵扣了,就应当是购方向当地税局机关提出红字发票申请】。
复印件并加盖“此复印件由我司提供,与原件相符”章。
二、取到了红字申请单通知书后,如果税控系统→负数(如果税局没有提供电子版的,就选择“直接开具”→输入通知书单号→输入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看显示出来的数据是否就是你所要做红字的。确定的话,就放入新的发票,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三、负数发票的记账联用于你们公司做帐的,其余两联与原来开局的两联发票,连同《红字申请通知书》都要保存好,下次购买发票的时候,税局验旧的时候后一同检查的。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不过如果跨月,自己可以自行冲红,不用去税局提交申请。直接在税控机上操作就行了。
第2个回答  2019-09-22
  第一种:当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有误。
  可以在系统中按“发票作废”处理,一旦过月就只能能够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种:过月才发现发票开具有误。
  一、属于销售方开票有误而购买方拒收(当时给购买方),销售单位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180天),向销售方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购买方拒收的具体原因,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并提供有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事项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单位据此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二、属于销售方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销售单位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180天),向销售方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开具错误的具体原因,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并向销售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写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的具体理由、错误具体事项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单位据此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第三种、购买方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
  一、购买方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了增值税,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不需要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据此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购买方的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购买方取得红字专用发票后,连同留存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此时作为购买方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系统中未认证过,所以购买方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均无法认证。
  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需要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此时作为购买方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系统中未认证过,所以购买方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第3个回答  2019-11-03
第4个回答  2020-11-06

教你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