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上班6年了,没给交社保,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在我们县机关管委会下一个公司上班,上班至今已经6年了,由于经常拖欠我们工资,我现在想辞职,影响到正常生活,目前已经4个月没法工资了,经常是这个样子,而且没有给我们交社保,请问我可以让单位补偿我这6年的社保吗

在单位上班6年了,没给交社保,可以举报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计算相应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然后主张直接赔偿相应的金钱费用。赔偿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对于主张用人单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可以计算从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相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离职,在员工提出离职时,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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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1
社保的话,原则上不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某些情况下可以),只能通过向人社局及其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来解决,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30
五险一金,企业没买养老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要买的话,从工资中扣取,由企业以企业都可以名义代缴; 这在深圳宝安区多事企业中是常态,有些人在职十一年都是这样的,也就是说这种现象是长期存在的,务工监管部门是不是摆设,还是默许,还是有其它不能见人的因素; 所以看了你的解答,感觉就是虚设,吹泡泡; 走劳动仲裁,试问,外出到工厂产线务工的人工有几个做的到,又有几个有那么多的闲时间打扯皮持久战的,今天去劳动局去咨询了,明天老板去劳动局社保局聊聊天啥事都没了,然后这个员工的,工作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