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固定职工系指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经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录用的正式职工(不含招收的临时工)。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制职工和原固定工,是在企业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因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用工改革而出现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工形态。
2、按规定,劳动合同制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一个月开始,就要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了。
3、随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实行与个人缴费相挂钩的
养老金计发办法。现在,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所得,主要与本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水平相联系。可以说,在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核定问题上,已不再区分合同制员工和固定工了。
【原固定职工的含义】
原固定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经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录用的正式职工(不含招收的临时工),现我国已取消了固定职工与临时工的区别。
【法律依据】
《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
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新的
劳动合同法有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新的劳动用工方式。
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和临时用工2种方式。
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
不定时工作制用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3种方式。
应该说在全国,固定职工至今是依然存在的,事业单位中带有国家核定编制的职工即是所谓的固定工,这类职工有工人身份和干部身份的区分。有国家拨款的单位发档案工资,自负盈亏的可以自己核定工资,但是缴纳社保是在专门的社保机构缴纳,并且缴费基数按照档案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