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9-24
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单位最多可以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天,你应该交书面辞职报告,交给老板签收,拍照留下证据,然后工作到单位让你走那天,结清工资,如果他不给工资,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2个回答 2019-09-23
你们当初没有签合同或者协议吗?如果签了,就要按那些内容来办。如果没签,他又不给你钱,可以找劳动相关部门投诉,保存好证明他扣你工资的证明材料(聊天记录等等)
第3个回答 2019-09-23
先和老板协商,记住协商的时候一定要保留你们协商的证据证明你和老板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带上证据,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千万不要傻呵呵的什么证据都不留在手里就离职了,到时候想维权没有凭证。
第4个回答 2019-09-23
去你们当地的劳动局,
现在应该是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有专门的机构处理这类事情。
我们这里就在劳动局门口的大厅,
很方便的。
请他们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