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补缴上季度增值税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自查补税,在4月28日,1月份补申报收入30000元,补缴增值税900元。4月20日之前,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那这补申报的收入和补缴的增值税该如何做账务调整?

补交上季度为上年度的增值税:计提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支付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补交上季度为本年度的增值税:计提时: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支付时。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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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小规模纳税人补交上季度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有2种情况:
1、补交上季度为上年度的增值税:
计提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补交上季度为本年度的增值税: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第2个回答  2010-05-02
补报收入:借:银行存款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900

增值税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900
贷:银行存款 900
企业所得税方面,你不用做任何处理。该收入在下一个季度或者年终汇算清缴时,你补交即可。
第3个回答  2015-08-04
补交上年增值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结转: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支付税金: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补上月按销售收入,2009年是按收入额计算,公式如下:
[ 收入金额/(1+3%)]*3% 计算的金额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指税金含收入类)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08年前是按6%计征增值税。
分录:支付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第4个回答  2010-04-29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自己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