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房产证和土地证名字不一致

律师你好,我爷爷一辈有三个兄弟,但是有两个宅基地,两个土地证,一个写的是老大,备注上写着与老三共同使用,一个写着老二。06年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一个写着老大,一个写着老三,老二老三的户口都不属于本村的。现在拆迁,因为没有老二的房产证,所以开发商不同意给他家补偿。假如说老二走法律诉讼的话,他赢得几率大吗。

如果老二有土地证,这个土地证是宅基地使用权证的话,可能开发商是要审查老二是否基于本村村民应享有的宅基地的合法性,如果他的户口不在本村,那么他的土地证就有问题。如果老二家土地合法有证,可以获得赔偿,比无房的要低。
如果老二对老大或老三登记名下的房产享有共有份额,只是06年办证给他写漏了,可以找房管局变更,这样就能享受拆迁补偿,否则就不行。追问

开发商现在只认房产证不认土地证,意味着他家得不到补偿。他们如果告我家办证时没给他家办证,这样他们会赢么,赢了会给他们什么补偿。谢谢。

追答

他如果对房产有所有权的话,应要求房产局撤销你们的房产证,或者你们共同去房管局变更房产,他就能取得新房产证,这样就能参与拆迁。他的土地证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是没有补偿,如果是国有出让是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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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9
你想问的是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爱人的还是把土地证的名字改成你爱人父亲的?
一般土地证是跟房产证走的,也就是可以把土地证换成你爱人父亲的。
第2个回答  2019-01-13
宅基地,主要看土地证,土地证是谁的,就补偿给谁。
第3个回答  2020-05-12
您所说的情况有些复杂,建议您来电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帮您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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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6,本律师长期代理房产相关的案件,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