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算所得税为什么不能直接以会计利润作为纳税依据?

企业计算所得税为什么不能直接以会计利润作为纳税依据?谢谢

  会计和税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纳税方面,计税的依据并不是会计利润,而是由会计利润作为基数作出一系列调整后的数据。具体而言:管理费用中的“招待费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利息费用等等都有相关的调整规定。目的则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手段偷税。从另外一个方面理解可以用下面公式表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会计利润是按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有些收益,计入了会计利润,但按税法的规定是不用交纳所得税的,如:国债利息收入;而有些支出,冲减了会计利润,但按税法规定是不允许扣除的,如各种减值准备。
  因此,要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才是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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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8
会计利润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算出来的。
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
有些收益,计入了会计利润,但按税法的规定是不用交纳所得税的,如:国债利息收入;而有些支出,冲减了会计利润,但按税法规定是不允许扣除的,如各种减值准备。
因此,要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才是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08
应交的所得税是按照税法的规定来计算的,它不管你会计在账上做了多少的利润,该交多少就交多少,比如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税收滞纳金会计上是计入营业外支出,它减少了会计利润,但是税法明显是不认可的,它说,你因为滞纳税款,还想抵减收入,少交税,不行,要给我加回来,所以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处理的,而应交所得税是按照税法的规定来计算的,两者使用的规则不同。
第3个回答  2008-12-08
两种计算制度依据不同 平时会计是根据财政部颁发得《企业会计准则》为准 至于税法上得计税标准有另一套算法 换句话说有些收入税法不承认 有些税法承认得利润会计准则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