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到期,我想收回房子,租客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我于3月31日签订了租房合同,当时房客要求签合同的时间推后几天,我也同意了,于是时间签到了4月5日,租期三年,租金按年付,押金是一个月的房租。前几天我们因为不得已的原因准备将房子转卖他人,于是我于5月30日晚给租客打电话,告诉她我需要收回房子,并且很真诚的给她道歉,请她在7月5日前将房子交给我,我愿意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可是她拒不同意搬出,而且提出了我根本无法满足的条件,我该怎么做才能合法的收回房子?证据补充:我有租房合同,里面详细的约定了双方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果我违约,双倍返还押金。

你好,可以根据合同违约,只要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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