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公司不同意续签,还是员工不同意续签,也都遇到和处理过。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已经决定不续签了,公司同意给一个月的过渡期并发放工资,那我们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吗?首先,不赞同这种想法和观念。因为:年轻人,你不讲武德!
一、劳动合同到期,谁提出不同意续签,谁负责!
这个很多朋友也都知道,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和员工谁提出不同意续签,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员工提出,那么就和自己辞职一样,那办完手续,拿了离职工资就可以走了,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要记住,是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这两个不是同一个概念。
二、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给你一个月过渡期并发发放工资,事后还可以要经济补偿金吗?
答案是当然可以,因为公司给你一个月的过渡期和给你工资,并不能代替不续签合同的责任。但这里不建议这样去做,因为有点不太道德,有点不讲究,也就是说只要你有公司书面的不与你续签的通知书,或者其他有效的能证明是公司不续签的通知书,那公司即便给你一个月过渡期,并给一个月工资,也还是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当然,公司肯定不会主动给,还需要去申请劳动仲裁。
在这里建议:要么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要么就在拿着一个月的工资,然后在一个月过渡期内找新的工作。不要两个都想要,这好吗?这不太好!
三、到底是要经济补偿金,还是一个月过渡期和工资呢?
这就是一个简单的算术题,对比一下哪个更划算就好了。
1、如果你只工作两年以内,合同到期,那么经济补偿金也只有一个月或者两个月,这个时候不如要公司一个月的工资,并且还有一个月的过渡时间去找工作,而且和公司的关系还不会闹的太僵,何乐而不为。
2、如果你的工作了三年以上,那么经济补偿金有三个月,相比一个月的工资,的确有点差距,貌似拿经济补偿金划算。但经济补偿金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拿,这样下来至少要60天,所以我们要综合评估一下划不划算。如果觉得值得,那就可以去做。
3、先享受一个月的过渡期和拿一个月工资,再去申请劳动仲裁拿经济补偿金的。这种方式就多说了,年轻人,你不讲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