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三年,中间我媳妇两次流产,公司领导就很不情愿给请假其中一次还以未给人事请假唯有扣一个月工资(媳妇因为住院给他领导打电话请假了),然后现在合同三年期满了不续签了,我媳妇因为在他们公司上班流产2次现在还过河拆桥不续签合同,我能要求赔偿吗,比如除过三个月工资以外的赔偿.
不是三个月吗?可以要求四个月吗?还有就是赔偿的工资是按照什么工资计算,是基本工资还是以前的实发工资计算的.谢谢了,非常感谢解答.
追答N+1的补偿,N为该单位工作年限
应按照实发工资的平均数计算,如果有工资条,或者银行工资流水都可以。
如果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