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人放出来找公安局还手机证件警察不给怎么办

如题所述

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释放后应当及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含手机)。扣押的警察不返还,你可以向其所在的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是刑事拘留,解除拘留可能只是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该刑事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与该犯罪有关的物品(比如手机),可以继续扣押。
法律依据:
1、《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2、《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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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6
根据《拘留所条例》规定,被处罚人期满释放时,要归还本人的个人物品。不知当时收缴时是否有手续。你可向其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控告。会给你个说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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