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收购了B公司,A公司是否有权与原B公司员工重新签属劳动合同?

B公司员工在收购前与B公司签了五年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B公司被A公司收购了,法人与产权发生的变更,A公司是否可以与原B公司的这些员工重新签属劳动合同?如果已重新签了新合同(与A公司),那么与被收购的B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是否可视为自动作废?
我们是全资收购了B公司,收购后延用了原公司名字,待遇不低于B公司提供给员工的待遇。因为B公司在被收购时未与原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A公司的收购只是持有了B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成为B公司的大股东,这A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仍然存在,原有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已经签订,这旧合同自动作废。
2、如果A公司对B公司的收购的资产收购,B公司在收购后被注销,不服存在,则B公司在收购前应当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至于A公司是否与B公司签订新合同,这属于另外一层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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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0
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

可以重新签订,但是约定的劳动条件、待遇不能低于原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劳动案件,大家可以HI我

第2个回答  2010-10-20
hfh

参考资料:fhhhhh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