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07
广义上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及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政府制定的,即行政机关制定。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内的具体部门制定的,及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制定,也是行政机关。 一般来说,地方法规的效力等级高于地方规章(人大高于政府)。部门规章一般是针对某一特定领域的规定,全国均需遵守,具有专项性。而地方法规和规章是针对某一特定地域内的具体规定,具有地缘性。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间没有严格的等级高低之分。 如果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发生冲突,由国务院裁决适用。因为两者都是政府体系内制定的,所以国务院作为中央政府,是两者的共同上级有裁决权。如果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发生冲突,国务院可以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因为此时是政府文件和人大文件出现了冲突,作为中央政府的国务院可以决定放弃适用政府文件,服从人大的规定。如果国务院支持适用部门规章的话,则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因为此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两者的共同上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立法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第八十二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
地方政府规章
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这两条法条表明,在一个省的范围内,省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比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位阶高,而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门规章的位阶相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16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另外: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第4个回答 2021-04-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4]96号):二、关于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三)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的选择适用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适用:(1)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于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者对于中央宏观调控的事项、需要全国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及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等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3)地方性法规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应当优先适用;(4)地方性法规对属于地方性事务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5)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对需要全国统一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 (6)能够直接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送请有权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