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聘,不是就失业了么,也不是所谓的铁饭碗啊。

如题所述

在当前,编制实行的是按岗设编,对在编人员而言,则是一人一编,一编一卡。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签订的人事合同,与通常而言的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最大的区别,在于管理体系上,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只要没有违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严重错误,人事合同到期后都会组织续骋的,而且关键的一点是,事业单位人员要解聘,是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来办理的,这种体制内的程序是极其严格的,被解聘人员必须要满足或达到参照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必须解聘的条件,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甚至有些特殊岗位,还需报县区分管领导同意,才能解除人事合同。
劳动合同相反,只要合同到期未及时续聘,均可认为解除了劳动关系。
在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合同是正式工签的,劳动合同是临时工签的。大家可以对比一下,临时工随时可以解聘,正式工除了主动辞职之外,真正解聘的基本都是犯了严重错误从而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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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4
以前在编办上了编,一般都会继续进行聘用的,除非违反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合同到期对于在编人员都是自动续聘的,除非编办把你编制下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1-24
任何编制的单位已不存在“铁饭碗”的概念!打破“铁饭碗”的口号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就已经是家喻户晓(只是当时的政策走向还不明朗)!是竞争上岗!!
第3个回答  2019-01-24
这就是所谓的“老人老政策,中人中政策,新人新政策…"事业单位、公务员制度建设也是在变化调整中。
第4个回答  2019-01-24
如果你没有过错。他要给你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