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的现在在湖南,工作地在广西柳州的一个门店,城中万达二楼的绿米智能家居,上班不用打卡什么的,感觉有点麻烦
追答看到楼下说“试用期没有工资是正常的巴拉巴拉”WTM上去就是一巴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没有打卡记录,也可以用微信聊天截图作为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2020年5月1日后,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法权律证据出示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