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两套房,年初卖掉一套,我现在买他的第二套,已经满五年了,需要缴个税?

如题,我去过户的时候申请满五唯一免个税,但是房管局以房主年初有卖过一套为由,不认可我买的这套不是唯一住宅为由,没批准免个税,这个正常吗?如果不正常该怎么操作?

拥有产权或纳契税满五年,且可开具“唯一一套住房证明”的,出让方可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满五年是先决条件,满五年不是唯一的,可免营业税,但需缴1%个人所得税。20%通常属营业税范畴追问

这个我也知道,现在就是这个“唯一”怎么算的问题,问过中介,中介都不懂。问地税,地税局的说要问房管局,房管局又已五年内有卖过房为由,不认可唯一,因此想问下,国家是否有对“唯一”做一个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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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03
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可以具体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