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将地给父亲耕种二十多年,后来父亲去世,母亲签的承包合同,经营证也是母亲的。现在叔叔来分地?

能分吗?

农村土地不能继承的,如果你们家跟发包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那说明你家合法获得了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你叔叔不能分。依据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五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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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5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判断,叔叔来争地。从表面上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法律上来讲,你的爷爷依然健在,因此他将自己的地给你的父亲去耕种,属于你爷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虽然你的父亲去世了,但你的母亲在征的你爷爷的同意下仍然是可以进行耕种的,而且承包合同也是你母亲签订的,经营证上的名字也是你母亲的。这属于你爷爷对自己经营权的一种处分,其他人无权干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15
母亲与爷爷住在一起,土地当然属于母亲这一家人的。叔叔没有权利指染。
第3个回答  2020-10-15
你一将对给父亲跟属20年以后,后来父亲去世,母亲签的承包合同,经营政策也是母亲的,但是这个如果说是这个地,还是属于你爷爷的话,那肯定你说是应该是有有权利的啊,有权利要要一部分的啊,这个你可以么?好好协商协商吧,
第4个回答  2020-10-15
其实这个土地本来就是你爷爷的你叔叔了要也是有道理的。还是给他一部分吧,他有你爷爷土地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