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之前单位没有给缴社保,已经过了两年了,单位承认没缴,但是不给补缴,可以申请仲裁吗

2012年12月到2013年3月,有三个月单位没给我缴社保,却扣了我的工资,跟人力联系,已经承认确实是疏忽忘缴了,但不同意给我补缴,只同意把扣我的钱退给我,我不同意,要求单位把我的和单位应该给我缴的钱都退给我,但单位不同意。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我没有保存自己的劳动合同,但可以证明确实工作到13年3月底才离职,单位给我缴了住房公积金,并且有工资条,可以证明,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申请仲裁的,而且如果单位不承认你们之间有劳动关系的话,证据需要他们提供,你绝对会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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