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

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两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天。
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不能向总承包人主张劳动报酬,只能向包工头主张。
理由很简单,工人和包工头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和总承包人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参考解决办法:
1.告诉包工头和总承包人以下事实,不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合同,你保留向城建部门检举揭发的权利,以此逼迫他们双方协调解决。
2.一般在城建部门建设方和施工方存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工程合同价款的2%。但城建部门也可能会以包工头不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为由,拒绝付款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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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31
讨薪是合法的。理由就是劳动法规定,付出劳动就应该获得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