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辞退赔偿问题,我在一公司工作8年了,目前合同到2016年到期,现在公司如果辞退我,可否申请双倍赔偿?

1、公司辞退我属于无理由辞退,有书面辞退通知,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申请双倍N+1赔偿?
2、这种违法解约的双倍赔偿有个12个月封顶的政策,是总额封顶12个月,还是单指N+1的N为12个月封顶?
2、4年前,这家公司曾经进行变更主体,就是说我前四年签定合同的公司被注销了,另起了一个新照叫另一个名字了,人事关系社会保险等也转到新公司了,但新老公司的股东(发起人)为同一公司,这样的话对我现在工作年限的认定是不是会产生问题?

  公司违法辞退的,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只有公司违法辞退的,才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2N)支付赔偿金。何谓违法辞退?也就是公司辞退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更没有赔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N)。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N+1)。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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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9
协商不成 到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87条 47条的规定 主张经济补偿金即可。
第2个回答  2012-10-29
1 可以做为证据 是双倍的N 不是N+1
2 N不超过12个月 你的情况应该是8个月工资补偿 按双倍标准赔偿 即16个月工资 另加1个月的代通知
3 主体变更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按以前合同继续履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29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个回答  2012-10-29
1,公司的辞退是不是无理需要认定,不是单方面说的;
2,新公司和老公司虽然发起人是同一公司但在法律上是两个法人单位,一般可以办理合同转移,工龄连续计算。也可以老公司把的赔偿结算清,到新公司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