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是还是在试用期中,但是现在公司要签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一个月,但是其实真正的还是三个月。说什么合同要是写试用期一个月就签一年的合同,三个月就是三年。但是如果在三个月里我觉得不适合我,辞职的话,提出书面申请那我要提前三天还是一个月呢?因为签了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但是其实真正为三个月。还要付违约金吗?谁能帮我解答下,谢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