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担任秘书一职。单休,有的时候星期天也上班了。我问了财务财务说上个月没上班的15天等于是我请假了。所以工资是1700-1700/26*15就只有720了,而且如果辞职的话那个月的工资也只有1200,我想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我来公司还没有签合同的,是自己太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