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子赠送给侄子,需要缴税么?

朋友的叔叔有一套房子,叔叔是没有直系后辈亲属的, 叔叔年纪大了,体弱多病,一直以来都是朋友在照顾,叔叔想要把他名下的房子赠与给朋友,想问下这种情况下要缴税么?

将房子赠送给侄子,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只有符合不征收的,才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契税等其他税种,还是需要缴纳的。

根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以下情形的房屋(包括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上述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需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5.6%;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房屋所有权人将非住宅赠与非直系亲属,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因此,如果你叔叔立下遗嘱在死后将房子赠与朋友,则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征契税。如果生前赠与,则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20
您好,需要缴纳过户费等费用。
第3个回答  2015-10-20
需要过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