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京通过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看房,对待售房很满意,离开时中介拿出一张看房协议书让我签字,当时没有多想,就签名了。第二天,通过中介联系房主在中介公司签合同,协商后,我先在中介合同上签名了,可是房主在中介费交付时间上与中介产生较大分歧,而导致合同最终没有签成。碰巧的是我和房主在当天下午无意间碰见了,双方都想避开中介直接签过户合同。请问如果这样的话,中介是否会以看房协议为由向我索要赔偿?或者是否有其它可能会对我带来的不利影响? 谢谢了!
房主没有授权委托该中介进行二手房销售,他的房门钥匙是存放在另外一个中介公司的。
我现在拿不定主意了!有位律师说既然在看房协议上签字了,就可以认同我与中介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私下与房主签合同的话,中介是可以索赔的。
哎!房子我是真的很喜欢,可是又担心日后中介找麻烦,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