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13年5月15日在公司正式上班,从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除开社保和医保,实际领到手的工资是1500。2015年1月公司合并,工资是2000,从2013年至今,公司从未和本人签订合同,本人在2013年至2014年都有催过老板订合同,公司一直不理。直到公司合并也没有提过订合同。新老板收购公司后,要辞退原公司的老员工,提出发之前旧老板拖欠的3个月工资再加这个月(6月份)的工资一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