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拆迁安置房 办理房产证 需要缴纳契税。契税完税是产权过户的必要手续。拆迁房屋,实施拆迁后,该宗土地上的土地需要归宗成一宗土地,原有房产证全部注销,新修房屋的产权需要初始登记为开发商的,办成返迁户的房产证时,等于又产权转移。而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 土地使用权 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法律客观:

根据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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