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伤残6级的赔偿标准

我母亲被定为6级工伤 我是湖北襄樊的 社评工资是900多 我母亲月工资是550 今年52岁 有没有人帮我算下可以赔偿多少啊
湖北襄樊的 社评工资是900多 我母亲月工资是550 今年52岁
这些资料还不够吗 如果不够 还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工伤赔偿标准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

  广东: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具体如下:(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六级计发40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六级计发8个月。

  北京: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六级25个月。

  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10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工伤赔偿是个很复杂的流程,各省各市都有不同的规定,还有各个单位也出具的不同的规定,仅凭你这样简单的描述作为专业律师不可能给你非常明确的赔偿数额,建议你还上你母亲的工伤鉴定书及你母亲的资料到单位及襄樊地区的去申请。

你的情况这样的描述我作为专业律师只能给你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款,具体的你还是要你所在区域的相关部门按照以下的规定咨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待遇

① 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②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六级14个月

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个回答  2018-07-28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六级伤残的赔偿为: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1-03
首先要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拿着伤残等级鉴定单去找公司索赔!伤残六级的话按照《工伤保险条列》可以一次性获赔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有工商保险基金中发放),伤残看病期间工资照发!...而且公司要与你保留劳动关系,另行安排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话公司每月补助你60%的工资,并且为你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如果伤残补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由单位不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