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而支付劳动者的一个月工资,公司要扣下个人所得税吗?

您好!
公司辞退了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准备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要扣个人所得税吗?
比如劳动者一个月工资10000,按照个税缴纳,应该扣个745.那给劳动者应该是1万还是9255呀?
非常感谢!

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并没有规定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出现的经济补偿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中,所以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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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31
请按政策规定确定是否计算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平均工资各地都不一样,可咨询当地统计部门,或直接向税务部门咨询。涉及个人利益问题财务人员要慎重对待,缴多了退不回来,员工可能会跟你急,普通员工基本上达不到缴税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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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31
是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只能发放税后的金额9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