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烟酒 这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啊?怎么交税啊? 要是饭店里边有超市呢?这怎么

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烟酒 这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啊?怎么交税啊? 要是饭店里边有超市呢?这怎么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近期,各地反映,饮食店、餐馆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在征收流转税时,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属兼营行为。对饭店、歌舞厅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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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5
饭店提供餐饮并烟酒属于兼营,按规定是要分开计算收入,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饭店里的超市属于商业销售,是要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