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保险,法院是不是无权利执行?2.经济补偿,我是2005年入职,2011年因公司未缴社保辞职,劳动仲裁判经济补偿是按(月基本工资*6年)核算的,现公司起诉:经济补偿,应当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这个说法合理吗?(本人与公司的合同是2年一次签订)3.劳动仲裁判决公司应给我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经人民法院的话,会给改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