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一年多了,公司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后转正并签取劳动合同,但公司至今未签,请问符合规定吗?

我至今拿的还是保底工资,如我想辞工,公司应做出哪些相应的赔偿?

可以要求公司以下赔偿:
1、双倍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用工之日起不管是不是有试用期,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公司应该每月支付你两倍工资。
2、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你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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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0
不合理 必须签合同
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1-06-20
太专业的,我也不懂,但我知道,公司这样肯定是违法的。如果你只是想辞职,随时都可以走,如果你重视赔偿,你可以自己搜取证据,比如工资条等去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1-06-20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所为违法:1、试用期亦为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当日即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能所谓的转正作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条件。
纵横法律网 何向前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6-27
这是违法的,应赔偿你每月2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