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除了提前一个月通知,还需要别的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2年以上,由于最近换了新的工作岗位,公司觉得我并不胜任新的岗位,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我,并没有别的经济赔偿,这样做合法吗?我认为公司除了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以外,还需要赔偿我2个月的工资,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1、如果你与公司的合同没有到期,公司以你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新的工资岗位后,仍不胜任工作才可能解除合同。
2、公司与此理由与你解除后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你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就可以得到一个月补偿,不足6个月,可得到半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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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0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如果单位要辞退你的话,需要给予你相应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02-20
应该支付你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46、47条!
第3个回答  2011-02-27
找劳动局应该是N+1才对,去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