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规定:民用住宅窗户面积必须小于地板面积,但按采光标准,窗户面积与地板面积的比应不小于10%,并

建筑学规定:民用住宅窗户面积必须小于地板面积,但按采光标准,窗户面积与地板面积的比应不小于10%,并且这个比值越大,住宅采光的条件就越好,问:若同时增加相等的窗户面积和地板面积,住宅的采光条件是变好还是变坏?请说明理由。
要具体过程,快点啊
已知x/5=y/3,求x/x+y + y/x-y - y^2/x^2-y^2的值

住宅的采光条件变好
设窗户面积为a,地板面积为b
后来增加了n(n>0)
原来a/b
后来(a+n)/(b+n)
通分有 原来 a(a+b)/b(b+n)
后来 (a+n)b/b(b+n)
比分子即可
因为a<b,n>0
所以a<b
所以a(a+b)<(a+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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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4
一般来讲是变得更好了,原因是如果在原来采光面积与地板面积比为10%时,同时增加相等的采光窗面积和地板面积,则其比值则更大,采光效果更好,即实际窗地比大于了1:10,(通常窗面积都是小于地板面积的)。
但是从理论上也存在特例,如:将加大的地板面积增加在进身方向,理论上可能超过采光口照射的深度,加大了室内照射不均匀度,同时规范也规定了在地坪上0.6M以下的采光口,不计入采光面积,如果将采光窗的面积增加在这里,等于没有增加采光面积。(通常室内进身最好小于采光口高度的2.5倍为最合理布局,如:2.8M高住宅设1.8M高窗(窗台高600、窗上400,则最好的进身为6M以下,如果将窗增加在600窗台位置,理论上没有增加采光口面积(注:事实上增加了),而将地板增加在6M进身上计改为了6.3~6.6M的进身,则采光效果(包括理论上)是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