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与效果的动机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关于动机和效果关系的争论。先秦儒家的主要代表孟子是动机论的最早代表。他把动机与效果、义与利绝对对立起来,只强调“仁义”动机,否认利益效果对评价行为的意义。汉代的董仲舒继承了孟子的思想,他在《春秋繁露》中明确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的主张,认为一个人行为的善恶,主要看他是否出于“道”、“理”的善良动机,而不在于功利效果。宋代理学家朱熹把董仲舒的“正义不谋利,明道不计功”的思想誉为“大法”。这种动机论传统,对中国伦理思想的发展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也长期存在动机论和效果论之争。中世纪法国经院哲学家P.阿贝拉尔是一个典型的动机论者。他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来自意向、动机,意向、动机是善的,行为就是善的,否则就是恶的。阿贝拉尔的动机论,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反对封建神学预定论的因素,但他片面夸大意向、动机的决定作用,否定人的道德实践及效果对道德评价的意义,在理论上则是错误的。19世纪德国哲学家I.康德是动机论最著名的代表。他认为,道德行为的善完全出自善良意志,善良意志之所以善,不在于行为所达到的效果和利益,而在于它遵循普遍必然的道德法则即“绝对命令”。他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说:“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结果,只在于问意志是怎样被决定的,和什么才是它(作为一个自由意志)的准则的动机。”这种只谈动机,不管效果的思想,反映了当时德国资产阶级向往革命又不敢革命的软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