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09年初一次进口货物报关,后面分批再次报关,现在呢想进行付汇,要怎么操作?

我公司09年初一次进口货物报关到保税区(已经有一张总关单),后面分批再次报关(根据需要的货),现在呢想进行付汇,有一些关单已经超过120天了的,也有一些已经做过延期操作的。怎么操作?我应该以哪一张关单为主的呢,因为有分一次,跟二次。还有就是如何理清二张关单的金额汇总(二次报关的备注是根据一次进口报关时的内容报关的,但是金额确是不一样)如:一次进口货金额是USD4008,隔二个月再次从保税区报关,数量,单价一样,可是总金额确是USD6308,我不知道付汇的时候是要以哪一个金额为主,因为这二张单按实际来说是同一批货的。请教高手哦!能否详细说说要解决问题。

你的第1张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就可以付汇,第2、3张(付汇证明联)也可以,看你需要给卖方付多少钱,就拿着对应金额的报关单付汇就行。
如果用第1张付汇的话,需要到保税区的银行付汇,因为区外的银行一般不大认可备案清单(第五联)
如果用2、3张付汇的话,可以到主管海关重新签发一次付汇证明联,就不用考虑超过120天的问题了,不过一般来说银行都要看备案清单(就是第1张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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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7
应该是你拿那一张报关单去备案的话,就按那次的报关金额来付相应的外汇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