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辞职了,公司还继续帮我交社保费用全部由我个人来承担怎么办?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单位每个月的工资是在下个月25号发,每个月只发850的生活费,我于2月29号辞职的,公司相关部门给我交了3月份的社保,让我自己全部承担这个费用,直接从我剩余工资中扣除的!我就觉得挺郁闷的。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解决?

辞职后社保的处理如下:

一,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结算个人账户。缴纳的社保当中养老、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而失业、工伤、生育保障是没有个人账户的。

那么,我们在离职的时候,需要到公司的人事部门签订劳务终止合同,然后去相关的机构领取之前社保凭证,它能够证明你之前公司给你参加过社保。未找到新工作,又不想继续缴纳社保,这时可以让社保先中断,等以后再补缴或者直接退保清算。

二,如果找到新工作,就带着凭证去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社保转移,把之前账户上的余额转到新公司的个人社保账户上。而且,医保中断两三个月新公司都会帮我们补交上的。

三,离职之后未找到新工作,而是自己创业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自己参加社保,或者社保断交。在离职之前,我们也需要办理社保凭证。

医疗保险中断,次月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所以,即便我们社保中断了,也要参加一份医疗保险给自己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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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09
社保局在当月月的21号扣除公司账户上的钱,所以只要公司把你的社保账户停掉就不会给你购买社保了,根本不需要你承担什么,你们人力资源部门的人都很清楚这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5
1、公司为什么要发你生活费?如果你正常上班,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2、公司让你自己全部缴纳社保费用是不合法的,应当由双方各自缴纳应缴部分。第一个问题如果公司涉嫌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第二个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