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员工第二个月上班,还在试用期,总是三天两头请病假,并且基本上班一周有5天迟到。

这样后面如果有什么纠纷的话,话语权是不是在我们手里?或者说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你还想不想用他了,不想的话,可以直接辞退,因为他试用期没过关。估计结算工资就麻烦了。你们公司有没有规定,请病假,迟到的处罚措施?这种情况,你过了法关,过不了人情关。你一板一眼的给他结算工资,公司是没有什么损失了,员工就有意见了。所以还是宽大处理吧。多给他三四十块的,买个人心。

参考资料:www.nyjo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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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1
试用期,你们公司就直接讲试用不合格就O了。
迟到多了,按旷工算。
请病假,劳动法有规定了。
一周迟到5天,你们的管理问题也太柔性了。
难道又是个拼爹的,有强大的后台?
第2个回答  2013-01-11
合同里没规定啊?再说你们没有劳动规章啊?怎么写的怎么办呗
第3个回答  2013-01-11
如果我是老板就抄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