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是销售人员,对已经形成的销售订单正在执行过程中。我们的销售提成比例是5%,应该是每一次回款后将提成付给销售人员。公司以解除合同后,未来客户付款后所形成的销售提成将不再给我(销售合同签约后,客户分3到4次付款),一般不会不付款的。这合法吗?有无法律条款支持。谢谢
如果因为客户原因还没有签订协议,但是服务已经在实施中(我们很多项目都是先去做了,但是合同随后签订,然后再付款),对于这样子的事实协议可能带来的提成是否也要算在应得的收入呢?(我觉得应该是要给的,签约不仅仅包括书面合同,还包括口头合同,还要包括事实形成的合同)请再展开谈一下,谢谢
追答可以算,因为已经达成了口头合同,形成了事实的劳动服务,开展了服务行动,但是你这个举证有点困难,法律上可以站住脚,但是法律规定,一方提出劳动争议负责举证。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如果因为客户原因还没有签订协议,但是服务已经在实施中(我们很多项目都是先去做了,但是合同随后签订,然后再付款),对于这样子的事实协议可能带来的提成是否也要算在应得的收入呢?(我觉得应该是要给的,签约不仅仅包括书面合同,还包括口头合同,还要包括事实形成的合同)请再展开谈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