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变相口头通知离职,公司变相裁员三分一人员,怎么办?

如题所述

【导读】

作为员工,如何在工作中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当我们遭遇一些并不常见的问题时,要学会去了解并解决。 尤其是当你被“变相裁员”时,应该如何应对呢?

【变相裁员的手段】

1、降薪

公司给他们降薪了,想离职。公司想变相裁员你,好节省补偿金。

2、调岗

安排你去做运营或者其他的一些不相关的工作,你感觉和自己的职业规划不符合,或者是给你调到另外一家离你家比较远的公司

3、制定你不可能完成的KPI任务

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员工主动离职,会安排很多不可能完成的Kpi任务,员工感觉自己完成不了,也会被扣绩效。

4、孤立员工

有网易被裁员的小伙伴说自己被裁员之前,工作氛围突然很诡异,同事都不和你说话,每个人都在疏远你。

5、让你无事可做

很多老板为了开掉你,会将你的工作安排给他人,然后边缘化你,不给你安排事情做,或者让你干一些吃力不讨好的活,还要考核你的业绩,一旦没有完成,就处分你。

6、威胁你

有的公司会让hr找你谈话,通知你你被裁了,给你一个月的时间找工作,如果你到时候不走,就威胁你不给你开离职证明,或者下家背景调查的时候不配合。

7、找你麻烦

请假不批、考勤打卡有问题(比如一天让你打卡N次)、找你工作上的错误,很多以前都不是错误的地方,现在都是错误、在很多同事的面前把你训的跟狗熊一样,很多人脸上下不来台。

【律师评析】

变相裁员,见招拆招,在公司这样应对老板:

1.面对降薪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于企业无故减少员工工资收入的,均是侵犯员工利益的违法行为,员工据此可要求单位纠正其违法行为,还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甚至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面对调岗 

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将劳动者调离,改变工作地点,实际上是一种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变更;否则,单方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

3.面对因绩效不达标被辞退

辞退“绩效不达标”员工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首先要确定的是劳动者是否是不能胜任工作,确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应当按以下因素确定:① 工作任务制定是否合理 劳动定额的指定,对此有的省市规定是按70%以上职工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有的省市规定是按90%以上职工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考量; ② 偶尔不达标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 对劳动者确属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和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4.面对无薪长假或调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面对纪律考核

动辄记大过、处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应当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考核。单位根据“纪律考核”动辄对员工进行记大过、处分时,应考查该规定是否依照法律程序起草、制定、实施,是否在实施前进行了公示或告知。如果没有,则属违法。

6.面对减少福利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此外,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对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不得违法减少。

【律师提示】

“软裁员”是企业采取的变相裁员的方式,以降薪、换岗和换工作地点等方式,迫使员工主动辞职,从而避免《劳动法》的一些规定和补偿,是一种变相的裁员方法,也是一种常见的方法。遭遇“软裁员”的员工无法得到任何赔偿,这种现象在目前也十分普遍。如果劳动者遇单位擅自减薪,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正常的离职补偿金是n+1,就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给你补偿的一种方式。

n就是根据你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算半个月,半年以上的,算1个月。

+1就是指在此基础上多补偿你1个月工资,+2就是多补2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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