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未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属无固定期也没买社保,在新单位工作缴社保,和原单位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原单位不安排工作但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没买社保,去别的单位上班新单位为我购买了社保。请问在法理上我和原单位是否一直存在劳动关系,请说明理由。最好是说说法院是怎么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依据。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单位没有和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就存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是指,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你签字同意,或者单位以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等。解除劳动合同与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两码事。解除劳动合同是指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证明你和原单位已没有劳动关系,是证明给别的用人单位看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双方都同意,不冲突就行。社保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唯一的账户,只须一个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就行,不能有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为一个劳动者缴纳社保。追问

原公司应该没经营了吧,但营业执照一直到工商局年审了,几年了没缴税。去过人社那边,说超过两年的追诉期了。不知道怎么办,主要是想补缴前几年的社保。

追答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依然存在。何来过了两年追诉期之说?

追问

好,太谢谢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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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7
只要你一但离开原来的工作单位,对方都会给你停交社保。如果原工作单位没有给你交社保,可以提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补缴社保或提供经济补偿。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再到法院起诉。追问

原公司应该没经营了吧,但营业执照一直到工商局年审了,几年了没缴税。去过人社那边,说超过两年的追诉期了。不知道怎么办,主要是想补缴前几年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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