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现在是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要改革转企。发文件说“改企单位改企时选择辞去公职的人员,由原单位发给一次性辞职补助金”,也就是说这个辞职是自愿的,不是强迫职工的。是这样理解吗?假如我不想辞职,是不是要给我一个岗位啊?更何况离正式退休不超过10年。这类情况有专家给解答吗?谢谢!
谢谢了,但前提是辞职补偿。好像有关文件还指出不能把职工推向社会。又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