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于就业歧视有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规定很多。大部分是指平等就业。

  《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第23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第34条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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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5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就业歧视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